高一飞换了马甲?

楚按:本文从行文到字句,怎么看都像高一飞同学的手笔,署名颇暧昧。希望小高来认领一下。如果我眼神不好认错了,要向高律师、高教授、高检察长助理致歉。

此外,薄督治下的华龙网,近日组团发表了大量文章攻击何兵。略举如下几篇: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为何对媒体“动怒”?!
来看“走火入魔”的何兵是怎样“作秀”的
“黑律师”李庄栽了,“黑辩护”何兵疯了
何兵的“金口玉言”是否藏着玄机?

从邓玉娇案中的巴东新闻网,到唐福珍事件中的四川在线,再到重庆打黑中的华龙网,可以发现网评员的素质越来越高了。总的来说,这是执政思路的进步。

高易飞:对何兵教授的几点质疑

2009年12月15日 20:00:12 华龙网

针对昨天何兵教授的谈话和质疑,作为一个法律人士,我也谈谈几点看法。他的看法也有不妥之处。

一、媒体报道犯罪嫌疑情况(即使是通稿),不是政府文件,也不是判决书,媒体有报道自由。媒体有自身的市场运作规律,用何种语言报道,总的来说,是媒体言论自由的表现;执法机关有作为控方的立场,对发布通稿的机关而言,控方立场只是代表一方的看法,不是定罪结论,在目前我国缺乏处理媒体与司法的具体法律的前提下,并无不妥。在目前我国有些人对重庆政府打黑除恶中可能存在误解的情况下,有针对性地进行解释,恰恰体现出了重庆政府重视民意、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的负责任态度。

二、对于何兵教授对证词具体内容能否看出李庄等人涉嫌犯罪的质疑,我是这么看的。警方有权力只是选择部分证据向社会公布,由于是直接公布的对证人的采访,内容是直接、言词形式的,比经过加工整理的结论更加客观、直观,这对李庄等嫌疑人而言,并没有什么不公平的。从内容来看,何兵教授从公布的证据得不出李庄等人已经构成犯罪的结论,恰恰证明发布的证据注意了平衡,没有进行加工删改。警方没有义务将所有已经有的有罪证据全部公布出来。所以何教授也说,从现有的证据看,“实际上有两个可能性,第一,律师确实是暗示他了,让他去翻供。第二个,很可能是律师并没有暗示他,而他自己翻供了,自己翻供,过了一段时间反咬律师一口,从而使自己立功。”结论到底如何当然以将来的法院裁判为准,这恰恰避免了审判前的有罪推定。

三、从已经公布的证据来看,李庄等人在的会见权得到了很好的保障。李庄等人的言行发生在行使辩护律师权利的过程中,并非全部是非法的,所以,龚钢模谈话的内容并非全部是对李庄等人犯罪嫌疑的证实。但并不能因此得出结论李李庄等人就没有犯罪嫌疑,因为警方当然还有其他的证据加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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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评论 “高一飞换了马甲?”

  1. 狒狒 Says:

    呵呵,他这马甲是不是也换得太没水平了?改一个字?音变化都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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