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出自楚望台的法律评论(ChuWangtai.cn),转载敬请注明
壹报-一个人的报纸 www.1bao.org
昨天晚上,就是谭作人被判五年的晚上,我失眠了。失眠对于我是很少见的事,《民间》被查封,我是在与夫人吃中饭时得知的,得知后仍从容吃完饭,饭量未减。碰到一些事,晚上也睡得不错,虽谈不上每遇大事有静气,自想也能与东坡先生一样,关在冤狱,呼噜打得一[......]
Filed under: 关注案例 | 3 条评论(点此发表) »
Posted on 二月 13th, 2010 由 楚望台
本文出自楚望台的法律评论(ChuWangtai.cn),转载敬请注明

——Blog图党 http://blogtd.net/?p=644621
……本院认为,被告人谭作人以造谣、诽谤的方式,煽动颠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其行为已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告人谭作人及其辩护人提出谭作人不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意见与审理查明的[......]
Filed under: 关注案例 | 7 条评论(点此发表) »
Posted on 二月 9th, 2010 由 楚望台
本文出自楚望台的法律评论(ChuWangtai.cn),转载敬请注明
楚按:这是张思之老师1月14日为某杂志写作的文章,后未发表,故在网络发出。仅是对一审判决的学理评论,无涉其他。
粗读李庄案,得鲜活印象:主持审判的法官,支持公诉的检察官,被告的律师,在李庄参与下,无不做了相当精到的演练。16个小时的唇枪舌剑、嬉笑怒斥,对法律问题的理解互存歧义,对证据的态度颇有区[......]
Filed under: 关注案例 | 9 条评论(点此发表) »
Posted on 一月 21st, 2010 由 楚望台
本文出自楚望台的法律评论(ChuWangtai.cn),转载敬请注明
秋风,萧瀚,王建勋,郭玉闪
承担司法之职而践踏正义者,是正义的最大罪人。
2010年1月8日,以付鸣剑为审判长的重庆市江北区法院合议庭,对引人注目的李庄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庄犯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在当下重庆浓厚的政治运动气氛中[......]
Filed under: 关注案例 | 5 条评论(点此发表) »
Posted on 一月 11th, 2010 由 楚望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