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本文为张思之大律师就邓玉娇案接受南华早报记者采访。中文稿经张思之先生审阅,授权发布。
本文英文版标题为Veteran lawyer urges colleagues to fight for the rule of law,刊于South China Morning Post,09.06.25[......]
敬呈重庆必扬律师事务所律师高一飞阁下:
邓玉娇案一起,阁下一月内连撰雄文三篇,舆论哗然。网络“哄客”暴起,一时间飞禽走兽之属,皆无辜受阁下株连。阁下雄文直斥我等,于情于理,我辈自当作一回应;迟迟未复,一则事务繁忙,不愿徒掷精力,节外生枝;二则夏霖顾念校友之谊,不愿在阁下人人喊打之际落井[......]
据悉,邓玉娇案一审审结,“合议庭当庭宣判,邓玉娇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且邓玉娇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又有自首情节,所以对其免除处罚。”
邓玉娇重获自由,从当事人利益角度尚可接受;对于邓玉娇尚背负“故意伤害”的罪名及“心境障碍”的不利结论,以及此案程序上的诸多严重问题,我们深表[......]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6月16日
【《财经网》巴东专稿/记者 王和岩】6月16日上午11时,备受瞩目的“邓玉娇刺死官员案”在湖北巴东县法院一审结束。合议庭当庭宣判,邓玉娇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且邓玉娇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又有自首情节,所以对其免除处罚。邓玉娇[......]
六月十六,巴东。邓玉娇案开庭,昨日在京已知其鉴定结论,心中焦虑,悲从中来。
堂前一怒对江波,刀笔不堪皂吏说。
夜听十方巴山雨,朝闻四面楚人歌。
身逢盛世听讼事,未忍邓娥作窦娥。
昭君青冢何处是,今日投鞭问汨罗。

